您好!我公司为大陆公司,因业务需要,在香港注册了一个公司,然后通过香港公司又在内地注册了一个外资公司。现在,我公司需要将注册资金打到香港公司的账户上,然后再从香港公司转账到新注册的外资公司。请问,这其中牵涉到哪些法律问题和政策因素?
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分别需要办理北京市发改委或国家发改委审批、北京市商务委或国家商务部审批、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香港公司的开户手续,可以在北京视频开户。开户完毕后,持上述证件即可以办理换汇、转账业务。 香港公司向内地投资,同样需要办理上述手续,注意:按照行业不同,限制性、鼓励性、一般性的行业,审批难易程度不同,应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2013-02-26 14:4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