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公司底层管理员工,我们员工有医疗保险和购买了意外人生保险,最近,我在公司上班期间,在公司食堂吃午饭,由于食堂地板有别人的汤洒落在地,因不小心滑到,同事都看到了,事后我因事不大坚持上班,但是几天后我腰部疼痛,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腰椎第三四节间骨折,目前春节回西安给予了治疗,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能否同时享受公司购买意外保险,治疗期间工资如何算呀?
不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需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而受到伤害,你不是因为工作而受伤,所以不是工伤,是意外伤害,可以享受意外伤害保险赔偿。
2013-02-19 17: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