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前男友分手了要我还用过他的钱,我不还,算犯法吗??

咨询者 : fa434383 - 福建     时间 : 2013-02-20 12:37:07    状态 : 已解决



原来和我前男朋友在一起三年多吧,前前后后各种他帮我买衣服啊、问他要点小零花钱啊什么的,加起来2000出头,现在分手快两年多了,他还在一直问我要,还说已经报案到公安局了,我真不明白这都什么跟什么, 难道不打结婚证就互相一分钱都不能用了吗?我也给他买过东西买过吃的,只是我没算过。 他也没有证据,就唯独有一次我应急问他要400块钱,当时他也没钱,就问他妈妈要,然后他妈妈打到他的银行卡上,然后我拿着他的卡去取的,这事距离现在都差不多两年了,请问还有效吗? 2000其实也不是什么大数目,只是我觉得他这样很恶心,情侣之间哪有女孩子不花男孩子点钱的。我想问问我这样构成犯罪吗?

  最佳答案

陈福猛律师   [福建]    13606927210

如果是赠与,不存在还钱的问题。

2013-02-20 14:02:26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属于赠与,不能退了。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婚姻家庭方面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

2013-02-20 13:22:3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