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军人,现双方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女方支付男方现金作为补偿。现在男方要求钱到账后才像部队单位提出离婚申请,请问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再打款是否可行?此时离婚协议不生效,担心男方不承认这笔钱是支付的离婚房屋补偿款。另外,房产写的是女方名字,但是贷款合同有双方签字,离婚后是否还需要公正? 谢谢律师朋友的解答!
协议里面写清楚付现金 补偿的时间和方式就行了,至于是先打款还是先离婚问题都不大了。房产证上只有女方一人名字就不需要办理过户申请了。贷款合同男方签字 应也只是做为一个担保人,担保还款吧。
2013-02-20 15: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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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0 16: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