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付了30万的购房款(直接汇款到该公司账号),购买一公司的老式公房,后来因为价格比本地区的房价低没有达成交易意向(没有签订购房合同),2011年末本人因为个人原因准备离开上海,经商议该公司同意全部退还,可后来因为他们资金断流,一直拖欠至今,中间曾要回来3万,期间我和该公司经办人的短息记录我全部留着,我手里只有一张当初的汇款单的复印件,我想问下像我这种情况起诉是有多大把握?
您好: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本律师。 电话:13031008678或1312115054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3-02-20 20:41:58
可持汇款单的复印件及短息记录等证据起诉之要求还款,能够胜诉。下述意见供您参考: 1、经验告诉我们,对欠款越早行动,收回的成功率越大 2、欠款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如不行使权利向其索要,过了该期限,即可能丧失胜诉权。 3、协商不成,可持汇款单的复印件及短息记录等证据等证据起诉要求其还款,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万一找不到可执行财产,法院可以中止执行,但可以随时恢复,权利才能得到司法机关无期限限制的保障。 4、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QQ:386179688
2013-02-20 20:5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