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被人用啤酒瓶砸伤致右眼失明,现在即将进入司法程序,期间对方已离婚,卖房,并且支付一部分医药费后拒付。对方在我们当地公安局和法院都有人,事发现场证人证词对我方不利,与事实不符,请问现在是否构成重伤,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医药费怎么要回。
你哥哥的眼睛失明,依法构成重伤,对方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医药费由对方承担,你应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2013-02-21 19:36:33
涉嫌构成犯罪,可及时报案。
2013-02-21 20:10:12
建议报案处理
2013-02-22 16: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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