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在美国读书,春节前在父母的催促下仓促结婚,随即去美,。由于双方没有感情基础,现在已经闹翻,想要离婚,而女方不愿离婚,我们不知道应该如何办理。另,拿了结婚证的第二天我儿就去美国了,没有举行婚礼,没有同过房,甚至连一餐酒都没有喝。双方接触的时间也只有一周左右。 由于我儿回国很困难,现在正忙于写博士毕业论文,这个事情闹得他很烦心,无心学习。麻烦律师,看如何是好,谢谢你们给予帮助!
我国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结婚问题上,采用的是行为地法的原则,不论是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还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均以婚姻成立地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的,适用中国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外结婚的,适用相应国家(地区)的法律。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离婚案件由中国法院受理的,适用中国法。由其他国家(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适用相应的国家(地区)的法律。
2013-02-22 15: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