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失踪有8年了是我大哥,女方的户口一直在我们家,女方是南京人,而男的是在南京失踪的。失踪的那一天女的和男的吵架了,而且发生了冲突。当时那个女的没有去送大哥的,而只有女的弟弟送我大哥去火车站的。他说他没有送我大哥上火车他就走了,因为他怕他没有车坐了。当时这个小孩子只有2岁那个女的就没有给过一分钱抚养费,小孩子现在有10岁了。你说我可以找女方要多少抚养费。而且他弟弟是不是有可疑。
按照女方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左右索要抚养费,女方弟弟存在可疑情况的,可以报警解决。
2013-02-22 15:45:23
你好! 孩子是你哥和女方的,女方作为母亲应当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建议起诉女方要求履行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
2013-02-22 17:16:13
可以要求给付小孩的抚养费。
2013-02-22 21: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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