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某单位签订协议,按约定该单位需给我提供一年的服务,但是该单位有两个多月时间无法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的时间占总时间的19%,我要求该单位提供赔偿,我要求该单位按协议违约处罚总金额的19%赔偿,请问我这个要求合理吗?按法律,对方部分违约,这个违约金额度应该怎么算呢?谢谢!
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执行。
2013-02-23 12:39:42
2013-02-23 13: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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