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于2012年5月欠了我9000元,答应11月之前还清,有借条,我有她和她老公的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本复印件,但是11月之后,那人就没了音讯,手机号也换掉了,她是吉林延边的,我是上海的,她人已经不在上海了,不知去向,请问能通过诉讼来要回我的钱吗?她户口本上的地址好像已经拆迁了,起诉的话可以异地起诉吗?有没有详细的方法呢?
1、经验告诉我们,对欠款越早行动,收回的成功率越大 2、欠款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如不行使权利向其索要,过了该期限,即可能丧失胜诉权。 3、协商不成,可持借条等证据起诉要求其还款,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万一找不到可执行财产,法院可以中止执行,但可以随时恢复,权利才能得到司法机关无期限限制的保障。 4、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QQ:386179688
2013-02-24 08: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