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吉林人,我老婆是四川人。我们在上海居住好几年了,结婚证是在东北领的,我的户口在东北,她的户口在四川。现在因感情不和要离婚,无任何经济纠纷,无小孩,只想离婚而已。 请问,能在上海离婚吗??如何办理??去哪办理??我在闸北区。。 谢谢。。
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且被告一方在上海有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2013-02-25 09:59:54
离婚有两种途径: 一是协议离婚,须夫妻双方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协议手续; 二是诉讼离婚,须被告一方在上海居住满一年以上证明法院方可受理。 以上意见供参考,具体可电话咨询或面议。
2013-02-25 13:13:49
被告经常居住上海的,可在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2013-02-27 16: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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