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分居了,无联系,感情破裂了,无心再维持下去。但是结婚证在对方手中不肯拿出,现在要怎样才能获得离婚呢?按规定如果不出示结婚证想办离婚的话,是不是要到办理结婚的机构开具证明,但是开证明需要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吗? 如果需要男方的身份证和户口但是拿不到怎么办呢?另外抚养权和探视权是怎样规定的呢?请热心的律师帮我解答疑惑,非常感谢了!
用自己的身份证即可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然后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抚养权和探视权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2010-07-11 11:12:26
你好! 持你自己的身份证明就可以到民政局开出结婚证明。可以拿证明起诉离婚。并且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孩子的抚养权,并且要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010-07-11 15:11:58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1、双方协议离婚,该种方式需双方就小孩、财产问题达成致。2、向法院起诉离婚。结婚证可以去民政局开具证明,身份证可以委托律师调取。如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本律师愿帮你解决问题。
2010-07-13 08: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