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们(18户)于2011年2月在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按揭购买了全新商品房(共六层18套),2012年底户主发现整栋楼房的许多天花板出现裂缝,长的有4至5米,一至六楼的楼梯梁出现竖向三面转角的裂缝,部分墙面也有明显的开裂。之后到建设局咨询并请有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为“基本完好房”。裂缝以后会否继续发展是未知数。才买一年多的全新房,现在出现了这些问题,变成基本完好房,户主们很是烦恼。而开发商只提出修补这个答复。请问律师,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否向银行提出暂停供款的申请?
你们应该到法院起诉进行维权,可以向银行提出暂停供款的申请。
2013-02-28 12:49:09
聘请律师处理
2013-03-01 00: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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