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六个,老大是单身,和老娘一起过。老大生病住院,医疗费和赡养由谁负责,其中老小入赘,是否承担与在家兄弟同样的义务?
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才有受法律约束的抚养义务。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但从道义角度,这么多兄妹还能让自己的兄长无钱治病吗?
2013-02-28 18: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