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朋友两个人一起合伙做生意,他比我比投入2万元,然后公司一直没有盈利,所以没有分红,但当时谈的是他5。6,我是4。4,现在我个人不想再继续把公司做下去,留下了电动车一部,房子还有半年的租期,已全付款,货物2万元,请问要怎么处理?我需要再付钱给朋友吗? 如果他一直打算做下去,我是否能把本钱要回来?
你们俩人应当进行解除合伙关系的清算,然后签订解除合伙关系的协议。
2013-03-01 23: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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