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租赁的门面房,我跟房东签订的是3年的合同,已经支付一年租金,没有其他的钱。今年1月份已经把东西都搬走了,并跟房东口头说搬走。第一年剩下的租金也不要了。但合同还在他手里面,不知道这种情况第二年的租金还用不用交?如果不用再交,不知还有没有其他的?我具体应该怎么办呢?谢谢!
你应保留通知房东解除合同的证据,否则面临继续支付房屋租金的风险。
2013-03-01 1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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