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LG的人事部的一名员工。因受工伤在加养伤,但不想耽误公司的工作,所以就在家乡的一条街上租了一个很小的店面,主要为公司整理资料和网络信息统计,顺便为公司招聘人员,但我不收取一分中介费,我只想把工作信息带给我的家乡父老们。就在外面贴了一张招聘广告,请问我这算中介吗?需要营业执照吗? 我这样算犯法吗?如果算触犯了那条?
有可能认定非法经营。经营当面咨询律师。
2013-03-02 20: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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