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十年多,有三个孩子,但是他一直不和我 办结婚证,我 是在2011年剖腹生下的第三个孩子,他在2013年初又和别人生下了一个男孩,我也刚在医院做了五个月的引产手术,但是他对我不管不 问电话不接,我根本找不到人,我没上过班,为了他引产两次,剖腹产两次,流产三次,生过一次。我 想问下走法律程序我可以提什么赔偿。可以胜诉吗?
引产费用应该由男方承担,你提起法律程序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和交通费,你是可以完全胜诉的,法律是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的权利的。
2013-03-02 2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