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12月买的房,交了首付,签过合同,那时是首付20%,但是房产商一直未给办理下贷款,一直拖到今年4月首付国家上调为30%,但是也未通知我们,直到5月份打电话问时,售楼处说最好补交,他们公司也在跟银行协商,让我们再等等,我们就一直在等消息,可是到最近还是没回信,就再去问说让补交,很是生气,为什么不去问就没有回信,也不协商我们补交,反而是一再的托,而且我们现在已经没钱再补交这10%了,这样的情况怎么办?贷款可以拖到什么时候,我们现在无钱再交,可以退房吗,如果退怎么退,贷款没办下来是否备案了呢,我们要退,售楼处就说已经备装,不能退了? 是这样吗?
对方属于违约,你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7-11 11: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