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的“朋友”是外地人。因为一些事情借了20000块钱。之后说正月十五还钱。。结果人就回老家了。。而且他们老家那面拆迁。。他都在外面租房子。人不知道在哪。。打电话的时候开始说过几天。。后来干脆就说没钱。。。应该怎么办? 外地的路我不知道该怎么走。。也找不到他。。但是有借条。。我应该怎么办
1、经验告诉我们,对欠款越早行动,收回的成功率越大 2、欠款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如不行使权利向其索要,过了该期限,即可能丧失胜诉权。 3、协商不成,可持借条等证据起诉要求其还款,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万一找不到可执行财产,法院可以中止执行,但可以随时恢复,权利才能得到司法机关无期限限制的保障。 4、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QQ:386179688
2013-03-03 22: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