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二十年前去世,母亲去年去世,我是独子。父母留下一间私人屋,房产证与土地证仍是父亲名。今年我去转名,才知道我是收养回来的。自从我母亲去世后,我叔叔与姑姑好象无什么亲情了。我想问下我叔叔与姑姑有没有权力与我争那间屋的房产,还有现在的新政策是不是我转名后要卖掉要交百分二十税(我的屋建于1988年,有土地证房产证)。
你有权继承。
2013-03-02 23:06:49
不要交税的,只是需要缴纳契税而已。
2013-03-03 17: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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