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经交通队认定对方全责。受害人脚踝骨折,须动手术,手术费用大概5万元左右。受害人已退休,68周岁,因考虑到受害人年纪大,手术准备使用进口钢板。请问受害人可以向对方请求什么费用,可以请求多少金额?治疗过程中涉及到一些进口药品以及手术用进口钢板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若对方迟迟未予赔偿,受害人应如何采取措施?
您好,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法院只认医疗费的单据。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2013-03-03 23:09:05
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全部的费用和损失包括进口材料费。对方不愿意赔偿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2013-03-04 18: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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