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主要是这样的: 我是家里的独子,但是户口不在生产队而在单位上。我们有一栋房子,是县城边拆迁安置房,为了以后少点麻烦,就把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办成了我的名字,无共有人。 母亲现在病重,将不久于人世。我想咨询的是:以后父亲如果再婚,那女方和她的子女有没有对这栋房子的继承权和使用权。父亲在外面现在都已经有了女人,基本不管这个家,我不想母亲辛苦经营的这个家到最后落入她人之手!谢谢林律师指导一下! 如果她有权继承,我要怎么做!
女方的子女没有继承权和使用权。
2013-03-04 17:25:15
房子是你的,你母亲去世后,你父亲对该房屋无继承权
2013-03-04 17:29:51
房产证是你的名,房屋所有权人是你,你父亲及女方和女方的子女无权继承该房产。
2013-03-04 18: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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