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离婚时孩子判归女方.女方先因各种原因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10岁),现与男方(已再婚)协调沟通变更抚养权,男方已单方面初步同意由其抚养共同生活.请问男方单方面同意有效吗,还需征得现有配偶的同意吗?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处理。
2013-03-06 09:21:06
不需要
2013-03-06 1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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