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双方已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年,一方离婚而另一方没有离婚?

咨询者 : fa438389 - 青海     时间 : 2013-03-07 03:41:39    状态 : 已解决



双方在认识时都是有家庭的,后双方已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年。后一方离婚而另一方没有离婚。离婚的一方起诉没有离婚的一方为重婚罪。那么他们都会在法律上被追究责任吗?都因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曲延兴   [山东]    18663820617

都构成重婚罪。

2013-03-07 07:49:37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涉嫌重婚罪。

2013-03-07 08:07:03

王延辉   [青海]    13897662828

涉嫌重婚罪 实践中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婚,二是事实婚。  事实婚指虽没有进行登记结婚,但却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对这种事实婚,在婚姻法上是不予保护和认可的,在刑法上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事实重婚应以重婚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在1994年12月14曰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跫罪处罚”。由此可见,在刑法上事实重婚姻重婚罪论处,是为了更好的惩罚犯罪,保护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关系,并非是对事实婚姻的法律承认。

2013-03-07 08:54:03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