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份我因“合同诈骗”被公安拘留,满一个月报市检不予批捕,放出,公安给我办取保,一年中又多次报区检察院被退回,取保到期后,又给我办监视居住,现又到期,公安现在也不给结论,侦查时间有没有规定。我们的设备现在还在扣押。
监视居住是6个月的期限,期满后应当要解除强制措施的,如果公安机关不解除,可以到检察院申诉。
2013-03-07 10:47:32
有具体规定的,建议就近面询律师研究维权问题,以免牢狱之灾
2013-03-07 14: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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