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岗位无缘无故的被前来办手续的夫妇俩打成鼓膜穿孔,此伤实际是男的打的,但没有人证明。女的打的监控下有,他就让其妻子承认并担当了罪名。请问我本人指人可以定他的罪吗?在此案件中她丈夫是否与她属于共同犯罪。
必须报案,如果鼓膜穿孔有可能构成轻伤,应当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女方参予,其行为应当是共同犯罪的故意
2013-03-07 21: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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