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0年11月购买平邑县丰花园房子一套,110平方米。2011年6月入住前,把办理房产证相关的费用全部上缴。并且入住。2012年春节去房管局办理签字等相关手续。2012年3月在平邑县地方家园购买名下的第二套住房,房贷。2013年5月交付使用,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最近,物业打来电话,要求我再交5000元的契税。因为有两套房子。请问丰花园的是二套房子吗。当时我们已经交上去了,怎么还要补呢
此事较复杂,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2013-03-13 14: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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