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关于人身伤害的事件?

咨询者 : fa439185 - 上海     时间 : 2013-03-09 15:52:06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于去年10月与人发生口角,以致发生肢体冲突,本人被对方锐器刺伤,后入院急诊,巧的是对方也因为发觉腿部有异常,来医院就诊(后来发觉是骨折),当时在急诊室互相认出对方后,对方就先行报警了。后来我经过手术,肠子未穿。当时警察录口供时,我曾经承认与此人有肢体冲突。现在事情过去5个月,派出所也没有人来找过我们。但是问了很多刑事人员,都说对方比我的情况要严重,以后我可能吃亏。我想请教,如果警察在除了我口供之外,没有别的证据,是否可以定罪?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赵久斌   [河北]    15830324429

不可以,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2013-03-09 17:01:2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