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规定过户所需费用由买方承担,可是国五条出台后个税为20%,买方有理由拒绝承担么?
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2013-03-09 18:39:07
个税属于买方承担的个人收入所得税,不属于房屋过户费,买方没有理由拒绝承担。
2013-03-09 19:58:06
可以,但为了达成交易,建议协商解决,合理分担。
2013-03-09 21: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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