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老房东那里租了三个门面用来做超市,可生意不好,我就转租了一个门面给别人,我的合同快到期了,但在这之前老房东口头承落让我叙租的,我也有优先租聘权,我就给次租人签了两年合同!可如今老房东把门面给卖了,新房东不出租,要自己经营,现在问题是,次租人以合同没到期为由,要求我赔偿他的损失费,请问,我们签的合同还有效吗?我应不应该赔偿?
你的转租合同未经房东同意,且转租期限超出你的租赁期限,你签订的转租合同无效。 对方的实际损失,双方均有过错,按你过错大小承担实际损失。
2013-03-09 19:5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