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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责任纠纷案件?

咨询者 : suiyue8 - 广东     时间 : 2013-03-11 11:24:53    状态 : 已解决



我司是出租车汽车公司甲,将一辆轿车出租给乙使用,有协议。乙其撞到行人丙,全责。乙撞到丙后,后面丁又碾压上去并驾车逃逸被逮捕。现丙起诉甲、乙、丁人保财险(甲买的)平安险(丁买的)赔偿37万。 法院判决,人保赔2.8万,平安险3.8万,乙和丁连带赔偿28万,甲对乙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请问:1、此案如执行,对方肯定优先申请执行甲? 2、二审甲如何起诉,是否直接起诉人保、乙、丁,有无必要起诉? 3、此案后续如何处理,我是公司法务,请有交通责任纠纷案件经验的律师给点实际指导,泛泛而谈及非专业就不要误导或忽悠了。请尽量详细点,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马庆和   [山东]    15763252191

1、可否认定为二次事故; 2、根据侵权责任法,出租人无过错,承租人承担责任及赔偿义务

2013-03-13 14:02:49

田荣田   [山东]    13563501120

你公司和车辆承租人是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是实际的车辆控制人,但是你公司依照合同约定会享有相应的运营利益,在本案中你公司会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限定在你公司享有的运营利益的范围之内。 如果受害人申请执行,法院会首先令保险公司承担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你公司和乙方也是被执行人,你公司应当会首当其冲的。 你公司如果上诉,重点应举证证明你公司不是车辆的实际控制人,只是享有一部分租金(运营利益),你公司在这起事故中没有过错,最多也只是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而要求二审法院度你公司的责任承担比例上改判。 你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按照过错原则,起诉乙方和丁方,追偿你公司的损失。

2013-03-15 10:41:02

李庆   [河北]   

您好,我保定李律师,如果你的事故发生在保定,可以电话联系我,当面免费咨询。

2013-03-16 23:33:56

王延辉   [青海]    13897662828

你公司和车辆承租人是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是实际的车辆控制人,但是你公司依照合同约定会享有相应的运营利益,在本案中你公司会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限定在你公司享有的运营利益的范围之内。

2013-03-21 10: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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