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份,我家请客,叫我堂哥(简称A)开车帮忙接送亲戚,在送我老婆的叔叔(简称B)等回家时,途中撞上客车至B颈椎骨折,经交警鉴定,客车70%责任,小车30%责任。其中A有喝酒,但在开车前我们有问他有没事,开车行不行,他说可以,B当时已醉。事后,简单协议,A先负责修车,我家先负责医人,出院后得到保险公司理赔,之后三方就一直纠结在如何按责任进一步赔偿当中。疑问如下: 1.有第三方负主要责任情况下,我家要承担责任吗?人的医疗和车的损失我家都有责任吗? 2.若有责任的话以帮工关系连带责任五五分(他50%,我50%)为例是否如下: 车的损失:客车赔70%,小车司机15%,我15% ? 坐车受害人B的损失:客车赔70%,小车司机15%,我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