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了一年零五个月的班,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保险,因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被开了三次罚单,公司以被开了三次罚单以上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叫我不用上班了,什么手续也没有办,直接叫我回家,但我还是每天去,人事部说把我注销了,公司没有我这个人,上班也是白上的,没工资!我不想辞职,该怎么办?
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违法行为在先,你不存在违反单位制度的行为,单位开除你是违法的,你应该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标准对你进行赔偿,工作每满一年赔偿你2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赔偿你1个月的工资,你工作时间是一年零五个月工资,你总计可以获得3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获得上述赔偿金。
2013-03-12 07: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