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介公司介绍的贷款人员,到银行办理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在银行大厅里,根据这位贷款人员提供的表格和贷款协议等资料,签字后交给了银行工作人员,我付给这位贷款人员2700元,只收到了一张贷款人员手写的的评估手续费收据(白条),没有收到银行的任何资料,这样是不是可以啊? 现在想请问专家:我的贷款事项是不是就全部由这位贷款人员代办了,我到时候只要接受房贷就可以了吗? 还有就是银行房贷时是否先将贷款打给我,再由我转给买家呢?到时候应该叫买家打个收条吧! 非常谢谢! 盼复!
房贷最好直接与银行办理。 贷款应当直接支付给你。
2013-03-18 09: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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