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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买房,两家掏首付,但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如何切割?

咨询者 : fa440022 - 北京     时间 : 2013-03-12 11:38:57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律师,我与我妻子与2009年9月结婚,在婚前2009年3月以我的名义,按揭买了一套房,首付36万,我出了26万,女方出了10万,其他的房子的费用,包括装修,税,物业费,贷款还款,取暖费,家具等都是我出资,请问离婚时这套房子应该怎么切割财产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返还对方的出资款 。但需要你提供婚后由你个人还贷款的证据。

2013-03-12 11:46:40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2013-03-12 12: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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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属于婚前共同财产,可以按照投资比例分割。 详情可来电咨询或面谈 咨询电话:13811204363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赵红燕律师

2013-03-12 13:02:04

袁丽萍   [北京]    18611943978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起诉后由法院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裁判,依法房产应属于双方按照出资份额共同所有。 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2013-03-12 13:12:27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你可以得房,给对方补偿

2013-03-12 16:10:08

王华伟   [北京]    15101156836

属于婚前共同购房行为,如果离婚很可能会依据出资比例来分配。您得房的几率很大,可能要给女方补偿。

2013-03-12 20:07:03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属于婚前共同财产,可以按照投资比例分割。 带上资料到律所咨询,我们依法解答。如需律师帮助,可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邮箱:lawyerliuziruo@163.com 免费咨询电话13910524458

2013-03-12 20: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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