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与我妻子与2009年9月结婚,在婚前2009年3月以我的名义,按揭买了一套房,首付36万,我出了26万,女方出了10万,其他的房子的费用,包括装修,税,物业费,贷款还款,取暖费,家具等都是我出资,请问离婚时这套房子应该怎么切割财产
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返还对方的出资款 。但需要你提供婚后由你个人还贷款的证据。
2013-03-12 11:46:40
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2013-03-12 12:39:34
你好! 属于婚前共同财产,可以按照投资比例分割。 详情可来电咨询或面谈 咨询电话:13811204363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赵红燕律师
2013-03-12 13:02:04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起诉后由法院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裁判,依法房产应属于双方按照出资份额共同所有。 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2013-03-12 13:12:27
你可以得房,给对方补偿
2013-03-12 16:10:08
属于婚前共同购房行为,如果离婚很可能会依据出资比例来分配。您得房的几率很大,可能要给女方补偿。
2013-03-12 20:07:03
属于婚前共同财产,可以按照投资比例分割。 带上资料到律所咨询,我们依法解答。如需律师帮助,可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邮箱:lawyerliuziruo@163.com 免费咨询电话13910524458
2013-03-12 20: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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