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子是公房。承租人不是我们,但户口在这处房子里,这处房子的房租及其他所有费用均由我们支付;承租人从未在这处房子里居住过并且在本市别处有私房,且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解困标准,也从未交过此公房的房租及其他所有费用。 这种状况给我们的家庭生活造成了许多不便,如孩子上学等问题,现在想将承租权变更到我们名下,我们应该具体怎么办?
带好资料找房管局办理。
2013-03-12 15:16:01
可以去房管部门办理
2013-03-12 17: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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