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调解书判定被告名下的一套房产归原告所有,被告应在调解书生效后5日内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但被告就是拒不配合,请问: 1、申请该房产过户的强制执行程序。 2、所谓强制执行是由法院强迫被告到场办理过户,还是原告一方凭有关法律文书单方办理过户?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被告在判决书法定期间内未予履行义务的,应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法官通知被告后,被告仍不予以配合的话,执行法官可制作相应裁定书,要求房管部门协助执行相应的判决书,送达房管部门,即可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了。
2010-07-12 13: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