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在工厂上班,好像算是国营企业。 我辞职,领导不肯批,需要再待一个月。 如果我就这样直接不辞职走了。会怎么样,签了劳动合同。 而且有20天工资在他们那里 。 如果走了会不会发给我?
如果直接走了,不在上班,单位最多给你个连续旷工解除的处分。即便劳动合同里有规定,要提前30天通知,但不通知又怎么样呢?法律上规定的比较模糊,只要你没有和单位签定必须服务期的条款,单位很难追究你的法律责任。工资应该支付给你,如果不给你,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不过还有前提你的身份是聘用的一般劳动者,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2010-07-12 16:50:31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你就这样直接不辞职走了。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起诉你赔偿损失。
2010-07-12 16:50:50
你只要提前30日通知公司,可以随时离职。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7-12 17:4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