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月经过中介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6月过户,房屋过户过程中所有税费由买方承担,但是3月,大家都开始纷纷讨论国五条,卖方就想提前过户,以免产生20%的税费,并要求我先付首付去给他解押,我觉得我没有保障,就没有同意,中介说,如果拖到6月过户,产生20%的税费则由我承担 我想咨询一下 1、如果6月过户,如果有20%的税费,是否由我承担? 2、房产证所有人是A,但签合同时,是B签的(A、B是夫妻关系,但未签订代理协议,也为出示结婚证,中介说是A\B是夫妻关系),那么这个合同是否有效?
既然合同约定买方承担,过户一旦收20点税你负担没有异议。房产证所有人是A但可以到房产交易厅核查该房是否夫妻共有,如果共有应该合同有效。
2013-03-15 09:26:09
合同签字生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仍然执行原合同。
2013-03-15 10:24:06
网络的局限,为了更好的答复您,请将资料带上当面咨询或直接电话咨询为佳,谢谢。
2013-03-15 11:11:29
建议协商解决,可以查看其手续是否齐全
2013-03-15 11:12:34
合同约定买方承担,过户一旦收20点税你负担没有异议。合同效力待定,产权人追认则有效
2013-03-15 11:25:47
你好,由买方负责。合同属于效力待定
2013-03-15 17:26:31
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吧。
2013-03-16 19: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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