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四个月前左手腕机床压断骨头,在医院做了手术后,按照医生吩咐在家休养50天去医院取钢钉发现钢钉,医生当时没叫拍片让回去在休养15天,到65天片子拍了钢钉已断了,当时医生说做二次手术可以取出断的一部分,可是手术做了由于医院医辽设备取不出,当时医生就跟病人说若要取出会有怎么怎么个后果,让手术台上病人放弃手术,当时医生和病人解释说钢钉在骨头里不会有事,回去休养,回去后手腕一直不好弯曲,这种情况属不属医疗事故,若属于,是该让医院还是钢钉厂家赔偿?这样事故该得到多少赔偿金?
赔偿二次医疗费用
2013-03-15 16:17:50
应该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2013-03-15 16:21:17
你好! 可以要求院方或者院方与厂家共同赔偿损失。 详情可来电咨询或面谈 咨询电话:13811204363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赵红燕律师
2013-03-15 16:37:37
可以要求医院和钢钉厂家共同赔偿
2013-03-15 16:42:33
属于医疗事故
2013-03-15 17:15:14
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同时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得赔偿。
2013-03-16 19: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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