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我父母有一套厂里分的房子,过户给了其中一个儿子。 当时厂里在卖房子。当时厂里在卖房子儿子大概花了几千块钱但是没有进行公证,现在儿子没有敬到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生活得很不好,很不开心,父母现在想把房子收回来,不知道可以不?! 如可以可以拿回的话,该如何起诉?需要些什么流程。谢谢
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的话,认定赠予的可能性极大,若如此的话就无法收回了。
2013-03-20 10: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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