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条是这样的: 甲方向乙方返还租凭保证金的条件:1.乙方租凭期限满期,2.乙方在租凭期满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然后下方有两个勾选项:1.只满足条件之一,2.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种,并在所选项内打勾) 。但是签订合同的时候都忘记勾选了。现在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能要回租凭保证金吗?
当然可以的 如果对方不返回,则应该诉讼解决,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本律师可风险代理成功后收取费用,广州杨律师 13719040564 QQ;532187968
2013-03-16 15: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