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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暴力?

咨询者 : fa441447 - 山东     时间 : 2013-03-16 16:38:17    状态 : 已解决



常年遭受丈夫殴打,亲戚朋友多次调解不管用,又没有留下什么证据,协商离婚又不同意,实在是忍受不了了,该怎么办?要是离婚的话,孩子怎么办?(两个男孩,大的13岁,小的5岁)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许志君   [福建]    15080477263

对于家庭暴力的证据,一方面可以让亲戚或者村委会出证明,当然证据的效力是比较低,特别是亲戚的证明。若是正想要有证据,也可在丈夫殴打时报警,这样警察会有询问笔录,这可作为家庭暴力的有利证据,当然,这种方式,不是很推荐。 想离婚,可以用感情不和的理由,起诉到法院,通常第一次法院不会判离,判决后,半年后在起诉,法院就会判离。 对于孩子,在父母双方抚养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十三岁的,法院会首先征询孩子的意见;五岁的孩子,会考虑孩子的生活习惯,例如经常跟母亲在一起,或者父亲在一起之类的。 具体的欢迎来电垂询,15080477263.

2013-03-16 1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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