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的,我爷爷奶奶过世,房子是99年购买的公房,我爸当时出了一部分钱,爷爷奶奶出一部分钱,但是我爸名字没写在房产证上,现在爷爷奶奶都过世了,我爷爷奶奶共有5个子女,如果要打官司,会有什么样的结果?现在房子里面只有我一家3口的户口,我家也没其他房产,现在房子也只有50平米左右的面积,是否会强制卖房?我家也没钱,如果打官司我家最好是维持现状,我们也不会卖房子,能否就这样一直住下去而不用出钱
如果爷爷奶奶是产权人,那么原则上子女均分遗产,你的情况复杂,具体情形,可详细面谈,以维护您的最大权益!
2013-03-17 16:59:00
属于您爷爷的遗产,应由其5个子女共同继承。
2013-03-17 17:23:30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