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属于我外公的父母和其父兄长名下,三人过世后并未进行产权更名,因死亡证原因,房管局也不予以更名。现由我外公代管。房产共有四套,我母亲离婚后回外公家居住其中一套。想请教,房产实际属何人所有?我外公或舅妈可否以房产代管为由,而阻止我母亲继续居住吗?另外,他们能否对此四套房产进行自由出租或者买卖?
房产应当归全部合法的继承人所有。他们不仅没有权利阻止你母亲居住而且也没有权利自由买卖。但是,他们作为房屋代管人有权出租房屋,可是收益应当归全体继承人共有。
2013-03-19 17: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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