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8年11月进入一个行政。机关工作,单位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合同,也没有为我购买保险,直到2010年6月才和我签订了合同,合同上的工作地点为XX县XX局,2013年3月单位把我调到XX乡XX所工作,由于离家太远,我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领导已经批准。我还能不能得到单位的补偿?
你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补偿
2013-03-19 18: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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