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饭店工作的一名传菜员(暑期工),老板让我们一天工作10小时还要轮流值班。值班的人一天至少工作12小时。而且所有员工在周末中午不许下班,这样做是否合法,值班算不算加班,算的话工资应该怎么算,那些法律条文对此有相关规定?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2010-07-13 08:08:27
不知道你是否是在校学生,暑期工并不是法律上概念,如果你是学生到企业打工,我认为,你和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这样你就不受劳动法保护,而是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这要看你们之前是如何约定的。
2010-07-13 08:22:16
单位做法严重违反劳动法律规定,应当算加班,支付加班费,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单位是要被罚款的。
2010-07-13 09:28:04
我只能告诉你,饭店行为肯定是加班行为,应当给付你加班费。但是如果你不想再干下去了,一定要保留证据,如果你还想干,不要谈向劳动监察等部门投诉的事情了。
2010-07-13 21:17:57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