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于2012年5月确诊患有恶性肿瘤,之后一直治疗未上班,2012年11月,收到所在单位关于按社平工资的80%发放工资的通知书,根据大连地区情况,每月发放880元工资,但我们实际查询打到银行卡里面的只有元,公司解释说是880元扣完保险、公积金就剩这些了。 想咨询一下公司这种做法是否违法,难倒患重大疾病后,每月只能拿到100多元的工资吗?
用人单位的作法是违法的,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病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2013-03-20 12: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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