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夫妻感情不好。已经两年没有 一起了。我们有一个男孩。如果我提出离婚。小孩归男方。我是不是要承担抚养费?男方所借的钱没有理由还吗?
1.你们已经分居两年可以离婚;2.小孩归男方,你要承担抚养费;3.“男方所借的钱没有理由还”是什么意思,请你说清楚后再解答。(湖南海川律师事务所吴绍文律师:13874942232)
2010-07-13 11:37:58
你好,根据婚姻法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夫妻承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你要还一部分。但是如果男方所借的钱用于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你不需偿还。
2010-07-13 11:47:04
小孩由男方抚养,你要承担抚养费的。男方借出的钱可以要回来。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7-13 13:04:44
1、基于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的事实和理由,可以提出离婚; 2、父母有抚养小孩的义务,故你应支付抚养费; 3、债务一般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承担。当然,能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个人承担。
2010-07-13 23:32:06